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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4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优化资源整合、突出自主创新、强化产业带动、注重社会发展的原则,主要支持长沙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为做好2023年度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长科发〔2022〕32号)(详见长沙市科技局官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一)为长沙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三级医院、创新研究院、省实验室等。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合作单位就该项目签订联合实施协议。

1、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建筑业为特一级建筑业);

2、申报单位为市内高校、科研院所、三级医院、创新研究院、省实验室,须与企业合作,签订科技攻关或成果转化协议;

(二)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具有重大专项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科研人才队伍、场地、资金和技术装备等;

(四)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没有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工业技术研究院除外);

(六)项目负责人没有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根据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登陆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和《财政备案表》,并提交附件材料。

(二)项目推荐

项目推荐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对项目真实性进行审查,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在线推荐合格项目。项目推荐单位在线推荐项目后,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行文一式两份邮寄至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企业与项目服务科(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区麓谷麓景路2号1栋西边225室,长沙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邮编:410013;电话0731-88612506、88612508),未获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申报材料后,在推荐和受理阶段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待项目立项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简装成册,含相关附件),经推荐单位签章后,提交至市科技局重大专项处。

(二)申报材料包含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财政备案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含:高企证书、营业执照(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无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首席专家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上年度审计报告、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承诺书、首席专家知情书、前期研究成果材料(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立项文件或任务书、专利、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证书、鉴定成果、科技奖励等)、相关资质和研究平台等证明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等)、项目合作协议(联合申报的需要提交,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自筹资金数量及来源;各方分工、目标任务及进度、成果归属等内容)、其他证明材料等,附件材料需上传扫描件。

(三)不得聘请中介服务机构代为撰写申报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受理及推荐时间

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7:00;推荐单位项目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7:00。

五、联系方式

主管处室:重大专项处

联系人:方明寨  吴许文

联系电话:0731-88665416

地址:长沙市政府一办公楼11楼1112室


附件: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1日


2023年长沙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pdf